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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年度报告:加快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作者:admin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阅读量:时间:2014-11-26

  国新办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情况,其中提到APEC会议之后,中美两国领导人就气候变化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宣布各自的行动目标:美国到2025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要减排26%~28%,争取减排28%;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表示,从我国来讲,确定这样一个目标之后,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建立了一个倒逼机制,促进国内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解振华提出的加快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8个方面分别为: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二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研究建立碳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费总量,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加快推进产业之间、生产和生活之间的循环式连接,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

  四是抓住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万家企业节能减排行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减排,突出抓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的节能减排。

  五是治理环境污染,落实“大气十条”,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制定“水十条”“土十条”,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源防治。

  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

  七是强化目标责任,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资源消耗、减轻环境损害、降低碳排放强度、提高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

  八是完善政策机制,抓好节能评估审查等制度落实;加快推进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发挥好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各类资金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行最严格保护资源环境执法监督制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开展全民行动,倡导集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解振华还表示,到2030年,中国的大气污染问题会大大改善,“APEC蓝”不是不能实现的问题。

  解振华称,今年5月16日中国政府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修正案,为推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生效作出贡献。为确保实现到2020年前碳强度下降40-45%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13年已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累计下降28.56%。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能耗强度和碳强度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6%,碳强度下降了5%,森林蓄积量已经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的规划目标。全国有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截止到2014年10月,共完成交易1375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突破了5亿元人民币,进展顺利。

  “碳强度下降了28.56%,相当于少排放了25亿吨二氧化碳。”他说,按照现在的力度,“十二五”完成碳强度下降17%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我们还是努力争取到2020年碳强度下降45%,这体现中国的力度和决心。”

  昨天的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也提到,有望在今年年底尽早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让碳排放权交易有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在2016年开始运行,希望到“十三五”末的时候,能够有相对比较成熟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如此一来,中国在节能减排的道路上就能实现双轮驱动,既有严刑峻法形成的压力机制,让企业不敢、不愿增加排放或违法排污;同时也有市场化的交易,让环保有利可图,吸引和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参与进来,取得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