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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共机构节能积极性不高
作者:admin来源:南京日报阅读量:时间:2012-06-15
  公共机构耗能盘子不大,但是影响大。节能工作对全社会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不过,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因为“吃”的都是财政饭,加上缺乏节能降耗奖励、处罚等激励约束措施,部分公共机构节能的积极性并不高,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现在每个机关都提节能降耗,但真正实施起来,却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比如有人会抱怨天热了为什么还不开空调,周末来加班没有热水等”。一位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机关的花费都是实报实销,假如一年财政预算办公经费为100万,因为实行节能降耗,节约了10万元,但财政下一年度只按照90万元划拨。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大家自然没什么积极性。

  省中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对节能非常重视,计划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节能降耗,但前提是必须有能耗统计。估算了一下,如果要获得精确的能耗统计数据,至少要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系统改造,而且节省下来的钱,因为没有发票,也无法从财政申请款项支付给合同能源管理机构。

  此外,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没有计划单列也是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政府机关在内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费用都是裹在办公经费里一起做预算,节约了根本看不出来。在记者探访的8个公共机构中,很少有单位建立节能奖励、约束机制的,节约没有奖励,超耗没有处罚,因此,难以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研究制定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费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费用支出标准,建立能源消耗基准线,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记者了解到,我省正在做这项工作,届时对照预算标准,做好的奖励,做不好的将受到处罚,这样才能有效调动其节能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