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信(工业)委(局)、财务(政)局、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兵团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转变兵团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关于开展兵团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创建活动的通知》(兵发改电〔2014〕2号)精神,依照“关于印发《新疆兵团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团场)申报认定管理工作方案》、《新疆兵团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申报认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兵发改环资发〔2014〕346号)要求,兵团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财务局、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等八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师创建兵团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团场、企业、园区等11家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确定一师10团等8家单位为2014年兵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近期,兵团有关部门将联合授予上述8家单位“2014年兵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荣誉,并颁发牌匾。
希望评选为2014年兵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单位,严格依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行循环、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兵团城市、团场、园区、企业,为兵团发展循环经济,当好生态卫士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