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委关于《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该实施方案。
为应对严峻的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和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态势,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决定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为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并对各地分解了具体目标、任务。“十二五”以来,我省各项节能减排降碳虽然总体推进比较顺利,但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成国家新近下达的任务,需要付出巨大努力。为此,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国家下达我省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建议,编制形成了《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
按照国家要求,今后我省节能工作将实行“双控双考”,即既要控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还要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两项指标均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体系。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政策扶持、严格监测检查等方式推动实现。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了今明两年我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控制能源消费增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强化水污染防治、完善相关政策等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作,分解各地能源消费增量、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燃煤锅炉、淘汰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推进火电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等具体任务和目标,明确了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省政府要求,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背景下,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节能减排降碳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关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市场手段,抓好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要明确“硬任务”、强化“硬约束”、采取“硬措施”、确保“硬落实”,努力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节能减排降碳任务,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竞进提质、升级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