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农信社充分发挥金融“引擎”作用,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截至2014年8月末,广西农信社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90亿元,比年初增加9.66亿元,增长10.74个百分点,为推进广西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西农信社近年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扎实有效推进绿色信贷,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贷款管理的风险提示》、《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关于贯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区农合机构要按照“有保有控”的工作要求,把推进绿色信贷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信贷投向,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持续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控制和压缩高耗能、高污染等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行业的信贷投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工作中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同时,该社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政策。严格按照《“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宏观调控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严把环境和社会风险的风险评价关。
另外,严守环保“一票否决”底线。对于涉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相关贷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必须出具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符合区域整体规划和污染排放指标要求,未经环评、未经有权部门环评审批或环评未通过的,一律不予贷款。
还进一步修订、完善信贷合同文本,增加客户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声明和保证条款、接受贷款人监督等承诺条款以及客户在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违约时贷款人的救济条款。
截至2014年8月末,广西农信社支持绿色农业开发贷款余额5.57亿元,支持绿色林业开发项目余额53.28亿元,支持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12.79亿元,有力地支持广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带动了地方经济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