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布全国首个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 24日下午,福田区政府举办循环经济评价体系发布会和培训宣讲会,全区二百多家产业园区、商业楼宇、大型商场的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单位,以及主要循环经济企业参会。
翻开园区循环经济评分表可以看到一项项评分细则:采用变频节电技术,得1分;使用雨水收集措施,节水达20%得1分;拥有地下车库或地下商场得2分。今年以来,福田区委托深圳市标准院,经实地调研和技术文献研究,制定了《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楼宇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商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循环经济项目评价标准》四项技术标准,具有首创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出台《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办法》,实现评价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为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循环经济评价活动,凡参与评价且符合该区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企业和事项,可优先获得相应资金支持。包括最高200万元的绿色应用项目支持,最高10万元的能源管理和清洁生产服务支持,以及对评上星级或获评示范的园区、楼宇、商场、项目的奖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