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安排,9月15日,国家能源局在河北石家庄召开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启动会,全面部署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这标志着,今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对山东、浙江、江西、河南、广东、江苏开展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和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及对河北开展的驻点监管正式启动。
此次专项监管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分布式发电文件政策,了解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纠正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政策落实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协调发展。
会议对专项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履行职责。本次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能源监管方式的重大创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和补贴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做好专项监管工作,切实把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落实好;二要搞好协调配合。此次专项监管工作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必须建立全面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专项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要形成工作成果。专项监管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驻点河北专项监管报告,对分布式发电项目的规划、政策、接入、计量、交易、结算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提出监管意见,督促整改,努力总结出一套符合新形势特点的专项监管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常态监管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华北能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河北省发改委、能源局、物价局等部门负责人,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新奥太阳能源集团、承德市双合庄园等电力企业负责人及分布式用户共4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