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近年来,茂名市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企业搭建节能服务对接平台,全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我市高度重视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印发了《转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2013年12月组织企业和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在化州市举办了二期节能技术培训班,宣讲合同能源管理基本知识以及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活动等。同时,扎实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积极鼓励一些有条件的节能技术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企业节能改造。如我市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茂名华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市新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蜡厂进行合作,对其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改造,实现了节能效益共享;深圳市国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茂名市正凌广告有限公司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合作,深圳市国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对茂名市正凌广告有限公司的广告灯箱进行节能改造,实现了节能效益共享;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广东贝加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更换安装使用led照明产品;佛山市光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医院对住院部照明改造工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改造建设,已竣工验收,并获省授予“高效节能绿色照明样板单位”称号。
此外,茂名市还积极向省推荐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深圳市国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茂名市正凌广告有限公司合作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3年获得中央和省的财政奖励资金合计11.84万元;佛山市光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医院合作对住院部照明改造工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改造建设项目,己于2013年通过市经信局和财政局向省经信委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今年3月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已委托第三方对申报的节能量进行了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