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分布式光伏政策将细化:不再以自发自用为标准
作者:admin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阅读量:时间:2014-08-18

  根据能源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00万千瓦,山西、湖北、陕西新增分布式只有1万千瓦,天津、福建、湖南等中东部地区新增装机为零。这与国家能源局确定的年内新增800万千瓦装机目标相去甚远。

  基于这样严峻的形势,国家能源局选择在“红色阵地”嘉兴召开分布式光伏现场应用推广会,讨论研究促进光伏发展方案。原计划100人的会议,最终有500人参加。足见,能源企业、投资者、政府部门对分布式光伏的追捧。

  追捧,实际上是一种投资预期。尽管如此,观望仍是不少项目业主、投资者的态度。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需要协调屋顶资源、发电用户、电网企业、融资主体、政府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涉及到的对象越多,项目投资收益受到的钳制越大。

  屋顶资源难协调,电费回收难,贷款融资难,质量保证难,这是分布式光伏面临的四大难题。解决这些症结,才能避免分布式光伏零增长的尴尬。

  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的思路,中东部地区是分布式光伏的主战场。中东部地区电价承受力高、负荷较大,各类工业园区为分布式光伏提供了空间。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嘉兴会议上透露,能源局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光伏政策进行细化和调整。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既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可选择“全额上网”。

  这意味着,分布式光伏不再以是否“自发自用”为标准,只要是集中、分散式利用的项目都可以享受度电补贴,或者执行标杆电价。

  基于此,分布式光伏在电力用户用电量显著减少或者消失的情况下,便可以转为“全额上网”,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以保证投资这回报。但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未来,分布式光伏不限于屋顶项目。在国家层面,已经明确扩大分布式光伏范围。即,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的项目,可以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

  换言之,原来被定义为地面电站的装机将进入分布式的盘子。

  财政补贴仍是国家扶持光伏产业的手段。按照发改委价格政策:“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这意味着,补贴可以伴随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当然,随着时间推移,光伏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

  来自决策层的消息是,能源局将调研对地面电站、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进行微调。调整思路是:对新能源总补贴政策不变,地面电站补贴适当降低,分布式补贴则提高。再加上地方财政补贴政策,这对于观望中的分布式光伏是绝佳利好。

  在分布式光伏的管理上,国家能源局仍将延续年度计划管理的方式,进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才可以享受财政补贴。这种管理方式仍以传统的分配指标为主,但在行业发展初期,对于解决补贴不足、电网不配套的问题相对有效。

  今年以来,各地光伏指标落地情况并不理想,大多数项目还没开工建设。一方面电网接入审查难,另一方面项目投资收益不明确,企业建设投资热情不高。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安排,明年制定年度计划时以各地区今年执行情况为基础,执行不好的地区,相应减少年度规模。对于今年抢占较多指标资源,而又未能开工建设的地区,下半年将紧张了。

  更何况,国家能源局已经制订了清洁能源配额管理办法,文件下发只是时机问题。未来,各地非化石能源装机、清洁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国务院硬考核,分布式光伏也将在考核之列。

  目前的形势下,下半年分布式光伏在有望摆脱观望的气氛,在投资回报预期相对明确、行政约束倒逼下,进入装机大幅增长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