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2011年底,全省节能服务公司超过380家,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224家,节能服务业产值突破120亿元,同比增长83%。
据介绍,省财政统筹安排国家和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突出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节能领域,重点支持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经核查后,对项目节能量达到标准的,按照每吨标准煤300元给予补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2个,年节能10.14万吨标准煤,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十二五”期间,北京银行将为我省提供意向性授信额度6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