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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合同”让节能与盈利“两全其美”
作者:admin来源:新华网阅读量:时间:2014-07-18

  如何让节能产品在市场上“叫好又叫座”?如何让用户实现节能与盈利的“双赢”?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推广实施新的节能合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为实现这些目标提供了新思路。

  作为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的成功探索者之一,国家电网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扬将这个模式概括为9个字:“我投资、你节能、共收益”。

  2011年,位于杭州城西的世纪联华准备推行灯具节能改造,浙电节能为此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双方签署了一份为期5年的合同。世纪联华6300盏LED灯的采购、安装、维护和保养费均由浙电节能公司负责,商店则分3年与浙电节能公司共享节能效益。

  “改造完成后,最直接的效益就是电费减少了。”世纪联华负责人算了一笔账:“节能改造之前,超市照明费用每年要花费150多万元,换成LED灯后,照明费用降到了80余万元,节省电费近一半。即便中间70万元左右的差价要和浙电节能分享,超市还是有得赚。”

  “节能改造后实现了多重效益。”张扬举例说,LED灯管使用寿命可以达到7年至8年,而普通节能灯两年就要更换。此外,LED灯具由于热光转化率高,散热少,中央空调的工作压力也随之减少,空调用电量也降下来了。

  浙江省经信委制定的初步规划显示,2015年底前,浙江道路、公共场所LED照明改造率将超过50%,国有企事业单位LED照明改造率超过30%,力争到2015年底前,全省推广LED照明30万千瓦以上,实现节能量30万吨标煤。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至2013年,北京市通过国家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448家,居全国首位。在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项目合同节能量达24万吨,节能支撑作用越来越强;项目开展拉动社会投资6.2亿元,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节能服务范围已广泛涉及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

  自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以合同能源管理破解节能改造资金难题的探索正在显示出强大的活力。

  “公司的项目节能效果大都在30%以上。”湖南最大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金百大能效管理科技公司负责人姚福忠说:“以冷水江钢铁企业项目为例,公司前后投资6000余万元,根据双方合同,节能利润三七分成,冷水江钢铁企业分30%,金百大能效管理科技公司分70%。我们这几年开展的项目,经测算平均2.3年就能收回成本。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对这块市场都跃跃欲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