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越发严峻的环境形势,环保部对于各类能源项目的审批也变得更加谨慎和严格。
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由于新疆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超出国家“十二五”允许排放量12.8%,上半年,新疆上报给国家环保部的5个新建火电项目均被退了回来。
“五大火电项目被环保部退回,说明在权衡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时以优先保证环境为先。我国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先保证氮氧化物治理设施即脱硝工程跟上,再来建设火电项目,这也有利于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对于治理环境污染,环保部应该发挥其重要作用,而且环保政策对于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国家来说,应该让地方和投资者有一个选择,国家应该从战略上、总量上来控制,而不是说从每一个项目上来批,实际上,针对每一个项目来批的项目应该是环保部,环保部的职能其实是应该加强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采取粗放型发展方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资源环境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环保部退回火电项目,表明了要坚决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能源结构问题与大气污染紧密相关,与节能减排工作密切相关。如果说淘汰落后产能关系到眼前的节能减排指标,那么,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则关系到中长期的节能减排效果。
侯宇轩指出,火电项目被退回后,用电市场将会出现缺口,为了弥补该缺口可能会使用清洁能源来替代,新疆地区又有充足的自然能源(太阳能、风能),虽然清洁能源前期建设投入成本较高,但从长远来看,与火电项目的成本相比差距不大。因此,该环保政策有利于加速能源结构调整。
然而对于火电项目被退回,林伯强则表示不同的看法。
“这应当是一个短期内的惩罚性措施,时间过了以后就会好了。现在东部不让上火电项目,只能在西部上,这个是没有选择的。新疆能不能做得更好,我觉得是可以的,而且我认为环保部应该给新疆更大的能源空间。”林伯强对记者表示。
目前,我国对于东部地区的火电项目的控制是较为严格的,然而,从实际出发,东部要上核电项目的话仍需要一定时间,而风电和太阳能的发展有没有形成规模。中国对于电力的需求仍是强劲的。火电项目就只好转移到西部,但这样只能是将污染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
林伯强指出,就目前而言,不让新疆上火电项目是不太现实的。新疆如果要上火电项目,必须要和动力输出相配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新疆当地是没有那么大市场的。同时,一定要符合环保部的要求,对于脱硫脱硝措施一定要严格执行,这样才能将污染问题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