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经贸信息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袁晓方介绍,目前我市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工作的专业公司达150余家。从税收的角度来看,由于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对现有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不太了解,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
在昨天的活动现场,来自中国节能协会、深圳市国税局等部门的专家,就节能服务产业税收政策制定初衷及实施遇到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增值税的实施情况及申报流程、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研讨,让深圳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了全方位的认识和了解。记者了解到,目前,节能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三减三免政策。
袁晓方表示,随着我市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深圳用能企业逐步认可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说,未来深圳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潜力不可估量。“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将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