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周日建议,中国近期和中期节能环保财政政策的制定要点应落在创新财政投入与支出机制,并进一步扩大综合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的适用范围。
他是在12月8日召开的“2013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作出如上表述的。
苏明认为,中国支持节能环保需要创新财政投入(支出)机制,优化财政投入(支出)的结构与方式,建立促进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整合现有专项资金,提高支持效果,提高补贴效率,防止骗补行为。
此外,苏明强调,完善节能环保财政政策也应当进一步扩大综合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的适用范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是财政部与发改委对已有单项节能减排政策向政策集成或综合示范转型的探索,2011年首批确定了8个试点城市。
据悉,截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向首批示范城市安排综合奖励资金40亿元,8个城市所在省、市级政府安排资金超过200亿元。2013年继续安排8个示范城市综合奖励资金40亿元。同时,除现有政策向示范城市倾斜外,中央财政按照3年示范期每个城市15-20亿元的规模再安排综合奖励资金。
10月16日,石家庄市、唐山市、铁岭市、齐齐哈尔市、铜陵市、南平市、荆门市、韶关市、东莞市、铜川市等10个城市被确定为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苏明称,财政政策还应形成多元化的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发挥政府和市场在促进节能环保发展中的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具体政策中,建议支持节能环保科技研发与创新,并实施节能环保认证制度,逐步由清单式采购过渡到标准化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