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解读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阅读量:时间:2012-09-21
问:在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为何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视频设备、喷墨打印机等3种产品从强制采购类调整为了优先采购类?
答:由于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和环保清单(即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根据财政部于今年5月底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行)进行了重新分类,产品分类更加细化,从而出现了单个品目下企业数量不足3家(优先类)或5家(强制类)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强制类产品应当“一般不少于5家”。因此,本期清单将企业数量少于5家的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属于计算机类)、视频设备(属于电视机类)和喷墨打印机(属于打印机类)等3种产品从强制采购类调整为优先采购类,待企业数量超过5家后再相应恢复。
问:本属于强制采购类的产品,但清单中没有对应的细类,该如何采购?
答: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国家标准管理体系与新产品发展不衔接等原因,出现了清单中的产品分类细化程度难以与采购人的需求完全匹配,或者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类品目,但节能清单中尚没有对应的细类,造成采购人无法按规定在节能清单内采购的情况。例如,采购人拟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计算机类的计算机工作站,但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类暂未包括计算机工作站。对此,财政部文件明确,可允许采购人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