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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节能项目最高可奖150万
作者:admin来源:南方都市报/杨洋林群雀阅读量:时间:2012-08-02
    南都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经信局获悉,该局对《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其中提出,节能项目最高可奖150万元。(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6类项目列入资助范围 

   《办法》昨日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对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每年资助总数不超过8个。节能资金根据不同资助内容采取以奖代补、事后报销等资助方式。 

    受助对象为六大项目:年度节能量奖励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生产项目、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示范项目、节能先进奖励项目、市政府决定资助的其他项目。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也成为资助对象之一。 

    节能奖励增一倍 

    节能项目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50万元,而且一些奖励金额和名额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比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400元/吨标准煤,较之前的200元/吨标准煤提高了一倍,最高奖励额150万元。如此丰厚的金额,申报条件也就更为严格:奖励对象局限在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投资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0%及以上;项目已经完成并正常运行3个月及以上,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节能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也可分别获一次性奖励30万元、5万元和5千元,节能先进单位名额由之前的每年20名增加到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