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节能可获补贴
作者:admin来源:重庆时报/郑言阅读量:时间:2012-07-27
昨天,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消息,作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我市已出台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预计今明两年内,我市将有4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使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下降30%以上。
此次涉及改造的公共建筑主要涉及学校、医院和政府办公大楼等,在节能改造过程中,对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后,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目标的项目可申报示范项目。
据市城乡建委透露,我市实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这样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
另外,获得示范项目的单位可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首批50%补助资金,在节能量审核完成后,还将根据主管部门意见,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5%(含)以上的,按40元/㎡进行补助;而能耗下降20%至25%的,则按35元/㎡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