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根据该方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主、政府投资为辅两种模式完成节能改造任务;全面推广LED照明灯具;加强节水、节油、节气管理;完成能耗监管平台建设,试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推进绿色机关建设。
会议指出,绿色低碳是深圳积极践行的发展理念和重要路径选择,体现了深圳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环境保护的城市责任,
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要勇担责任,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意识。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地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尽早见到实效;各区(新区)、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实施节能改造,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