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为能效1级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且能效指数分别达到1.7及以上水平、1.4及以上水平,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空调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分体式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根据各类产品特点、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产品的成本差异、促进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等情况分类分档给予补贴,其中:液晶电视为100元/台至400元/台,等离子电视为250元/台至400元/台,定速空调为180元/台至330元/台,转速可控性空调为240元/台至400元/台。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由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初步预计,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将拉动消费1350多亿元,实现年节电约120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4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