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决定对深圳影响有限
欧盟委员会在决定中提出,如果中欧双方在2个月内未能通过谈判和磋商达成解决方案,则自8月6日起,除取得了单独税率的企业按各自单独税率缴纳以外,其余未取得单独税率的配合企业将缴纳47.6%的临时反倾销税;而对于未能积极配合的企业,则需缴纳高达67.9%的临时反倾销税,临时反倾销税最多可维持6个月。此后,欧盟理事会将于12月举行成员投票,决定是否对华光伏产品采取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税措施。另外,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悬而未决,预计将于8月7日做出是否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裁决。
深圳市WTO事务中心副主任高瞻教授认为,欧盟决定对127家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这对包括深圳3企业在内的中国光伏业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中国光伏产品70%出口欧洲。如果欧盟委员会最终裁定征收47.6%的反倾销税,中国光伏企业基本上无利可言,这等于切断了中国光伏企业出口欧盟之门,影响深远。他建议深圳受关联的光伏企业,积极应对,提供相关资料,供政府部门与欧盟开展协商。
高瞻介绍说,光伏产业不是深圳的重点产业,所占比重不大。因此,欧盟的决定对深圳影响有限。但深圳应通过此事有所警醒。如果欧盟针对的是通讯等深圳重点产业的话,将对深圳产生巨大的影响。事实上,中兴通讯、华为等经常遇到西方国家的贸易壁垒。从近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国际贸易摩擦越来越频繁,并从普通贸易发展到新型产业领域。
贸易摩擦新变化值得警惕
深圳是国内企业较早走出去的城市,已经融入到全球经济价值链环节,深圳许多企业的主要市场在国外。高瞻建议,政府应注重贸易安全体系建设,警惕国际贸易摩擦,善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实现经济有质量的增长和稳定发展。
高瞻认为,企业要学会应用国际贸易规则,通过与当地企业合作,规避风险,换取市场。遇到贸易摩擦时,要听取专业部门的指导意见。在市场布局时,要注意分散风险,协调国内国外市场,避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最重要的是,要培养企业自身的核心创新能力,以便在国际贸易风云变幻的情况下,实现稳定的增长。
高瞻认为,贸易战是把双刃剑,一旦开战,两败俱伤,对谁都没有好处。他表示,我国政府、商协会等有关方面,会与欧盟进行积极协商,最终找到一个平衡点,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