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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两岸工作组常态化交流拓展海峡两岸节能减排合作
作者:admin来源:国际商报/谢极阅读量:时间:2013-03-25

  近年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把实施绿色新政、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一些新兴经济体也开始将绿色经济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安排。发展绿色经济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和潮流,并成为全球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的关注热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转型作为促进经济复苏的引擎。中国大陆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面临着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巨大压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把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结合起来,已成为中国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大陆高度重视发展绿色经济。前不久,胡锦涛主席提出“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绿色经济,一是要推进循环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二是要推进低碳发展,减少CO2排放,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增加碳汇;三是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核心,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四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陆政府通过强化规划引导,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加快绿色转型。国务院已印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已报国务院。这些规划都明确了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重大工程,必将对推动大陆绿色经济发展起到重要引导作用。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绿色转型,必须有绿色产业作为支撑。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发展绿色经济的重点就是推进绿色产业的发展。绿色产业是指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主要涵盖了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生态产业、低碳产业等。只有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才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二氧化碳强度控制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只有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丰富的物质生活和优良的生态环境的共同期待;发展绿色产业还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近年来,大陆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为绿色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和市场空间。特别是节能环保产业作为绿色产业的主力军,现已初具规模。据测算,2011年,大陆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3万亿元;产业领域不断扩大,技术装备迅速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但总体来看,大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存在着创新能力不强、结构不合理、政策机制不完善、市场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急需加快引导和扶持。为此,大陆政府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彰显了发展绿色经济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下面着重介绍一下大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

  总体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宏观指导,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突出自主创新,培育规范市场,增强竞争能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大陆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30%以上。形成70-80个左右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主要任务:大力发展节能产业,做大做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大规模发展环保产业;开发、示范一批节能环保共性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

  在节能产业方面,一是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包括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重点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蓄热式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等;二是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家用和商用电器、照明产品、建材产品和汽车等,重点研发和示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节能汽车及配套系统,重点推广能效等级为1、2级的高效节能产品;三是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

  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重点发展共伴生矿产资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规模化,餐厨废弃物、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水资源的节约利用,重点解决共性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

  在环保产业方面,一是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包括污水、垃圾、大气、土壤污染处理及监测设备,重点攻克膜生物反应器、反硝化除磷和污泥焚烧技术装备等;二是发展环保产品,包括环保材料、环保药剂,重点研发和产业化示范膜材料、脱硝催化剂、固废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等;三是发展环保服务,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节能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构筑政策法规支撑体系,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大陆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一是实施重点工程,拉动产业需求。

  加快推进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等,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最直接、最有效的需求拉动,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8大重点工程的投资规模约9000多亿元,直接形成产值约2.7万亿元。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激励机制。

  在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方面,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优先保障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集中资源化处理中心等项目用地。在财税政策方面,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已出台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研究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改善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等。

  三是支持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在节能环保领域设立若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增加节能环保科研经费投入,支持成套装备、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建立若干节能环保产业化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推动重大技术联合攻关与产业化。结合示范工程,做好引进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业主单位给予风险补助。

  四是强化法规标准约束,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节能环保相关法规,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逐步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特别重视标准对新兴产业的促进作用,一个新标准就可能催生一个新产业。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研究建立再制造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完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体系。健全节能环保执法主体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倡导可持续消费,提高公众节能环保意识。

  健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设备产品政策。通过消费者补贴等方式,扩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范围。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的验收管理,推动供热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广泛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绿色消费理念,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六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市场。

  通过完善出口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政策,加大对大陆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鼓励节能环保设备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成套供货为主的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转变;安排对外援助时,优先安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节能环保项目。这样做,既可以带动大陆节能环保产品出口,又能树立大陆在发展绿色产业、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良好国际形象。鼓励大陆企业到海外建设再生资源收购基地,建立进口再生资源监管区,实行圈区化管理,规范有效地促进再生资源利用。在推动大陆绿色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积极推动两岸节能减排方面的合作。近年来,我们在两岸半导体照明产业合作方面去了积极的进展。2009年,国台办牵头设立了两岸产业协调小组,并选定半导体(LED)照明作为两岸产业合作试点项目之一,旨在推进两岸LED照明产业合作,促进两岸产业界的沟通及相互了解,引导两岸产业优势互补、建立具有可借鉴意义的,有两岸特色的LED照明技术与产业合作机制。在双方共同推动下,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系列成果。

  一是增进了交流互访和信息沟通。

  协调组和工作组成立以来,两岸展开了频繁交流互访,巩固了常态化交流机制。共同签署了《两岸建立半导体照明产业信息交流平台》、《两岸半导体照明技术合作研究与成果示范展示》、《两岸半导体照明产业共同制定技术规范》等合作意向。

  二是共同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

  签订了《两岸开展在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半导体照明可靠性研究》、《山西AC/HVLED照明应用技术研究与成果示范》、《哈尔滨寒地半导体照明可靠性研究与成果示范》。两岸在LED产品测试比对、标准检测和产品可靠性等方面合作研究取得了积极进展。共同组织开展了多轮LED照明产品的比对测试、寒冷气候条件下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可靠性研究、室内LED照明产品的检测比对等工作。

  三是共同组织开展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

  签订了《两岸开展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合作意向。并于2010年,选定了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LED路灯应用工程、广州地铁原二号线LED照明应用工程作为两岸半导体照明合作示范项目。目前,厦门示范项目已完成第一批路灯安装工作,并组织了产品和现场跟踪检测工作;广州地铁示范项目已启动了招标程序。双方将在技术合作成果基础上,逐步推动山西和哈尔滨半导体照明技术成果示范。此外,研究拟选取个别有示范意义的基础建设项目作为两岸半导体照明合作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两岸工作组常态化交流,深化推进已经达成的合作成果,尽快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并拓展合作领域。绿色经济发展方兴未艾,前景广阔。加快发展绿色经济,不仅是大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也是顺应世界发展趋势、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当前正处于发展绿色经济可以大有作为的良好时机,海峡两岸要携起手来,抓住机遇,引导两岸产业优势互补,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定不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