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化
“我来北京开两会前,被告知说要多买几个口罩,空气污染已经严重到让整个社会感觉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了。”钟晓渝说,“实际上除了大气污染以外,还有河流的污染、土壤重金属的污染。”他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出发,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要取得成效,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因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世世代代的努力, 必须要有稳定的政策和法律去营造“法律生态”。
钟晓渝委员建议,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宪法》,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因为这涉及到子孙后代的生存、生活环境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他还建议将现行《环境保护法》修订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法》,修改其中一些操作性不强的规定,将现有法规提升一个层次。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谈到如何处理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时,钟晓渝说,我国有许多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由于生态保护、水源保护的需要,这些地区不能发展工业,所以相对落后,比如粤北、粤西等地区。但这些地区的老百姓也希望发展,也希望富起来,如果没有政策的帮助,就无法平衡地区之间的差异。
钟晓渝认为,要建立对生态保护区的补偿机制,财政应给予一定的补偿,以此来平衡生产生活和环保之间的矛盾,“要保证那个地区的老百姓过上跟发达地区老百姓一样的生活。”
钟晓渝认为,将环保作为政府考核的刚性指标,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化建设,政府要做的工作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理念问题。过去人们的理念是先发展后治理,但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人们意识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重性,所以要修正这个理念,“必须做到首先保护环境,然后再考虑发展的问题,我觉得这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