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布的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和显示器四大类节能标识能源效率标准与标识方法于2012年12月13日起正式执行。
这四项标准重点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了这四类产品的测试依据标准,即电视机和显示器申请节能标识认证,耗能测试须符合美国能源之星标准要求,吸油烟机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5801标准》或美国送风机协会《AMCA210标准》的要求;二是规定了四类产品不同能源效率值计算公式和指标参数,即电视机在开机和待机模式下的最高消耗功率、吸油烟机测量参数,以及直接加热、循环加热和静态加热模式的三类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能源效率限定值等级;三是要求将产品能效水平和相关信息按照正确格式反映在产品标识上,还要求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制造商名称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