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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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张璐在会上介绍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要求、文件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龙岗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由龙岗区发改局负责的《关于印发龙岗区公共机构合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龙府办[2012]15号)列入了实施效果评估范围。为了更好的开展评估工作,龙岗区发改局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在区政府1301会议室召开《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座谈会。
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负责本次座谈会的组织与筹备工作。
龙岗区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局、审计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城管局、龙岗公安分局,平湖街道办、布吉街道办、坂田街道办、南湾街道办、横岗街道办、龙岗街道办、龙城街道办、坪地街道办等单位的节能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张璐在会上介绍了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要求、文件基本内容,参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并填写了评估调查表。